丙火五行為陽火、為天威之神,為月奇。為甲木之子孫,隸屬午火而居南方位離位。丙火為陽火,具有威嚴、權柄、光明、豔麗的特徵。其質為廉、其性為烈、其色為紫赤、其味苦辣、其聲蒼雄、其體果與腹、其用抑與揚,得令則輝煌、失令灰稿。其性剛愎自用,惟好喜奉承。丙火為天威之神,有可大之材而不能有恆心,有轉變之功而不可冒犯,宜發號施令以彰雄威。丙火的概念含義:為天威、權威、雄威、權利、功臣、剛猛、暴力、希望、光明、熱烈、急速、亂子、反判、性直、直接等特徵。丙火三奇之一,測婚姻時為男性第三者,女方的情人。丙火也代表出亂子,或容易出問題的事。